宜興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發布時間:2010-03-12 15:46 瀏覽次數:【字號:默認 大 特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要求,現公布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信息情況、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宜興市公安局辦公室聯系(地址:宜興市東山西路19號;郵編:214200;聯系電話:0510-87977022)。
一、概述:
2009年,宜興市公安局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圍繞市局黨委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目標定位,堅持以人民滿意為標準,問政于民、問計于民、監督于民,在服務基層、服務實戰、服務群眾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準確界定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對應當公開的信息按規定全部納入公開目錄。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將宜興公安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主要渠道,通過信息公開、網上辦事、便民服務、警民互動等版塊的建設,使之成為轉變機關作風、促進警務效能、密切聯系群眾的窗口和紐帶。
年內,緊緊圍繞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問題,及時整理編報“警務動態”、“治安播報”、“警方提示”等信息,積極維護“法規公文”、“計劃總結”、“辦事指南”、“材料下載”、“在線訪談”等警務公開和便民服務欄目信息,實實在在地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進一步提高為發展服務、為群眾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累計發布每周治安播報42期,警方預警提示56條,防范知識30余條。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予公開信息情況
年內我局未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事項。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年內我局無因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或減免費用情況。
五、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情況
年內我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9年,雖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不足和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和完善,特別是結合公安政務公開工作現狀,對現有工作體制和機制作進一步調整完善,同時不斷努力探索實踐新形勢下的公安政務工作新模式,以不斷適應社會發展需要、適應人民群眾需要、適應現代警務工作的需要。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