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預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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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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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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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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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目錄第一部分部門概況一、主要職能二、部門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三、2018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門預算表一、收支預算總表二、收入預算總表三、支出預算總表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五、財政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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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18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下,承擔如下工作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和要求,組織領導、部署實施全市公安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基層公安機關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提供各類信息情報,制定對策,組織開展針對性工作。
(三)組織、協調各類案件、事故和事件的偵破、處置工作。
(四)加強對社會治安的管理和控制,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開展對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維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對機動車輛、駕駛員和非機動車輛實施依法管理。
(六)負責實施和指導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開展治安防范工作。
(七)負責辦理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八)規劃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九)負責全市公安科技規劃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信息通信技術、刑事技術和防控技術建設,負責對全市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負責做好全市公安機關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審核、審批、報備工作;負責實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等來我市的安全警衛工作;協助并參與涉外警務交往與合作活動。
(十二)負責做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后勤保障工作。
(十三)實施對消防、警衛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指揮,加強協管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公安民警隊伍的教育訓練、公安宣傳工作,按照規定權限對各級干部實施管理。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開展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辦理全市公安隊伍違紀案件,以及對民警的來信來訪舉報投訴。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1.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本部門內設機構設置包括有五類,其中綜合管理機構:政治處、辦公室、警務保障室、信訪室、審計室。
執法勤務機構:指揮中心,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大隊,治安警察大隊,人口管理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禁毒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警務督察大隊,網絡安全保衛大隊,信息通信大隊,法制大隊,巡特警大隊,行政許可服務大隊,監所管理大隊,警衛大隊,治安卡口大隊,丁蜀治安卡口,洑東治安卡口,太華治安卡口。
派出機構:宜城、城北、城南、十里牌、環科園、新街、丁山、大浦、伏東、湖滏、張渚、善卷、太華、西渚、和橋、高塍、萬石、宜興開發區、官林、新建、楊巷、徐舍、鯨塘、周鐵、芳橋、新莊。
現役機構:公安消防大隊。
其他機構:宜興市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察室。
2.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18年部門匯總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計2家,具體包括: 宜興市公安局本級、宜興市公安交通警大隊。
三、2018年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8年,全市公安機關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會、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履行保平安、保穩定、促發展、促和諧的職責,著力提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努力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宜興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一是強化服務保障意識,全力打造更加有序發展環境。緊緊圍繞服務全市經濟發展大局,切實增強擔當意識、服務意識,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為優質高效的服務保障。健全經濟領域風險防控機制,逐企分析企業金融隱患,及時堵控資金鏈斷裂或互擔聯保等風險源點,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加大對各類經濟違法犯罪尤其是惡意逃廢債務行為偵辦力度,切實做到快偵、快訴、快審、快判、快結、快懲,全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經濟金融安全。同時,進一步拓展深化各項服務保障舉措,切實為全市經濟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二是強化反恐維穩措施,全力確保社會政治安全穩定。進一步拓展情報信息搜集渠道,強化預知預警預判,牢牢掌握工作主動權。圍繞在宜涉疆群體以及維吾爾族人員聚集場所部位,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強化管控措施,實現對涉恐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嚴密監控和提前預警,嚴防形成現實危害。抓住全市社會熱點、發展難點和民生焦點,嚴密網情輿情監測導控,嚴格重點群體、重點對象教育穩控,扎實開展矛盾糾紛多元融合調解,嚴厲打擊非訪纏訪鬧訪行為,加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力度,確保不發生影響政治穩定的事端。
三是強化嚴打整治能力,全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宜興。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在快偵快破大要案件的基礎上,把打擊重心向多發性侵財犯罪、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惡意逃廢債務以及黃賭毒、假冒偽劣食品藥品、污染環境等涉及民生違法犯罪傾斜,切實維護生態安全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扎實推進三網三機制建設,全面加強公安檢查站和治安卡口建設應用,有效構筑現代化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深入推進城市暢通工程建設,深化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危險物品日常管理,不斷提升公安行政監管能力和水平。
四是強化創新強警意識,全力構建現代警務工作機制。把握公安工作發展趨勢,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機制、升級手段,著力構建貼合實戰、面向未來的現代警務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一體化情報指揮、智能化科技支撐、實戰化警務運作、民本化服務管理機制,不斷提升新形勢下公安工作整體能力水平。堅持把改革創新作為公安工作提檔升級的有效途徑,大力創新警務運行機制,重點在執法規范化建設、“互聯網+公安”、偵察手段體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派出所勤務機制、和諧警營建設等方面抓創新、創特色、樹亮點,全面提升公安工作運行質態。
五是強化隊伍教育管理,全力提升宜興警隊良好形象。堅持以警為本理念,創新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民警職業榮譽感和歸屬感;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強化紀律規定的再教育、再學習,確保嚴格貫徹執行;積極推行實戰輪訓、微課堂培訓、隨崗培訓等常態訓練方式,不斷提升廣大民警整體素質;強化公安文化熏陶,積極落實關愛民警舉措,進一步營造“和諧、活力、創優、奮進”的隊伍管理良好氛圍。牢固樹立法治理念,不斷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向縱深發展,著力提升廣大民警的執法素養、執法能力。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門預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根據《宜興市部門預算的批復》(宜財預〔2018〕1號)。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39099.96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各增加5539.81萬元,增長1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結構,提高公務員提租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支出以及新錄用畢業生及軍隊轉業干部。其中:基本工資按新標準調整后比去年增加693.67萬元,增長24.7%;津貼、補貼調整后比去年增加2164.69萬元,增長20%;公務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增加1167.37萬元,增長35.4%;住房公積金增加504.33萬元,增加36.9%。
(一)收入預算總計39099.96萬元。包括:1.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39059.96萬元。(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38509.9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495.81萬元,增長16.64%。主要原因是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結構,提高公務員提租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支出以及新錄用畢業生及軍隊轉業干部。其中:基本工資按新標準調整后比去年增加693.67萬元,增長24.7%;津貼、補貼調整后比去年增加2164.69萬元,增長20%;公務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增加1167.37萬元,增長35.4%;住房公積金增加504.33萬元,增加36.9%。
(2)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55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0萬元,增長10%。主要原因是精神病人醫療費增加。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預算總計4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主要原因是與上年預算相同。
3.其他資金收入預算總計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主要原因是與上年預算相同。
4.上年結轉資金預算數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主要原因與上年預算相同
(二)支出預算總計39099.96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主要原因與上年預算相同。
2.公共安全(類)支出38549.96萬元,主要用于公安行政運行經費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5489.81萬元,增長16.6%。主要原因是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結構,提高公務員提租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支出以及新錄用畢業生及軍隊轉業干部。其中:基本工資按新標準調整后比去年增加693.67萬元,增長24.7%;津貼、補貼調整后比去年增加2164.69萬元,增長20%;公務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增加1167.37萬元,增長35.4%;住房公積金增加504.33萬元,增加36.9%。
3.結轉下年資金預算數為0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預算相同。此外,基本支出預算數為30689.3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257.9萬元,增長20.7%。主要原因是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結構,提高公務員提租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支出以及新錄用畢業生及軍隊轉業干部。其中:基本工資按新標準調整后比去年增加693.67萬元,增長24.7%;津貼、補貼調整后比去年增加2164.69萬元,增長20%;公務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增加1167.37萬元,增長35.4%;住房公積金增加504.33萬元,
增加36.9%。。項目支出預算數為8162.61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3.91萬元,增長1%。主要原因是增加治安行業場所及危管行業視頻匯聚平臺經費。
單位預留機動經費預算數為20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08萬元。主要原因是原來沒有預留機動經費。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本年收入預算合計39099.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8509.96萬元,占98.5%;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550元,占1.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40萬元,占0.1%;其他資金0萬元,占0%;上年結轉資金0萬元,占0%。
圖1:收入預算圖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本年支出預算合計39099.96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30689.35萬元,占78.49%;項目支出8162.61萬元,占20.88%;其它支出40萬元,占0.1%;單位預留機動經費208萬元,占0.53 %;結轉下年資金0萬元,占0%。圖2:支出預算圖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9099.96萬元。與上年相比,支出預算總計各增加5539.81萬元,增長1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結構,提高公務員提租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支出。其中:基本工資按新標準調整后比去年增加693.67萬元,增長24.7%;津貼、補貼調整后比去年增加2164.69萬元,增長20%;公務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增加1167.37萬元,增長35.4%;住房公積金增加504.33萬元,增加36.9%。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39099.9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5539.81萬元,增長1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結構,提高公務員提租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支出。其中:基本工資按新標準調整后比去年增加693.67萬元,增長24.7%;津貼、補貼調整后比去年增加2164.69萬元,增長20%;公務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增加1167.37萬元,增長35.4%;住房公積金增加504.33萬元,增加36.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1.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與去年預算相同。
(二)公共安全(類)
1.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支出39059.9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045.81萬元,增長18.31%。主要原因政策性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結構,提高公務員提租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支出以及新錄用畢業生及軍隊轉業干部。其中:基本工資按新標準調整后比去年增加693.67萬元,增長24.7%;津貼、補貼調整后比去年增加2164.69萬元,增長20%;公務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職業年金等社會保障性支出增加1167.37萬元,增長35.4%;住房公積金
增加504.33萬元,增加36.9%。。
2. 其它支出550萬元,比去年增加50萬元,增長10%,主要原因在增加了精神病人醫療費。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30729.35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8063.5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職業年金、醫療保險及其補充、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警察法定節假日加班費、陽光扶貧經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2625.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8509.9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495.81萬元,增長16.65%。主要原因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結構,提高公務員提租補貼、交通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支出。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30729.35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8063.5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警察法定節假日加班費、陽光扶貧經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2625.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703.7萬元,占“三公”經費的93.99%;公務接待費支出45萬元,占“三公”經費的6.01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與去年預算相同。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支出703.7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與去年預算相同。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703.7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36.6萬元,主要原因調整公務用車經費包干標準。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4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和江蘇省委、省政府的“十個不準”等相關規定,公務接待工作本著勤儉節約、合理安排、切合實際的原則,相關經費作適當調整。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預算支出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減少)萬元,主要原因根據上級和市政府的有關規定,要盡可能地開小會或電視電話會議,壓縮了會議費支出。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預算支出120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30萬元,主要原因民警知識更新培訓安排在本地進行。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宜興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支出55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0萬元,增長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精神病人醫療費。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類)政府住房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費用支出(項)支出0萬元,主要是用于與去年預算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2625.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34.4萬元,增長1.3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以及指標。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總額450萬元,其中:擬采購貨物支出450萬元、擬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擬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一)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共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性資金合計1097.2萬元。
(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情況
2018年本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主要原因是與去年預算相同。支出為0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元,增長(降低)0 %。主要原因是與去年預算相同。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三、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其他非稅收入。
四、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單位預留機動經費:指預算單位年初預留用于年度執行中增人、增資等不可預見支出的經費。
八、“三公”經費: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