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關于對邵某某被詐騙案凍結資金按比例返還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2-06-01 17:29 瀏覽次數:【字號:默認 大 特大】
為保障受害人合法財產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之規定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資金返還若干規定》,現決定對無錫新吳邵某某被詐騙案凍結資金進行按比例返還,公示如下:
2022年2月9日,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立案偵查的邵某某被詐騙案,受害人邵某某向涉案賬戶盧某(賬號:6230911099096400004,開戶行:浙江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浙江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轉賬人民幣5580元,2022年2月11日盧某賬戶被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凍結,目前賬戶內被凍結資金共計人民幣11467.04元,經按比例返還規則計算,盧某賬戶內的人民幣1362元系受害人邵某某的被騙款。
現對上述涉案賬戶部分凍結資金返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示期間任何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個人如有異議,可通過書面或者電話形式向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反映。
聯系人:萬警官
聯系電話:0510-82228559
聯系地址: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
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