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真陷阱,警惕冒充“公檢法”類詐騙
發布時間:2024-12-04 17:18 瀏覽次數:【字號:默認 大 特大】
近期,冒充“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的詐騙案件死灰復燃,犯罪分子冒充公職人員,以受害人涉嫌犯罪為由實施詐騙,給廣大人民群眾帶來巨大經濟損失。無錫警方提示:公檢法等機關絕不會采取電話、短信、微信等形式進行案件處理,如遇此類情況,都是詐騙!
一、典型警情
1、2024年12月2日,事主報警稱其父親接到電話,對方自稱無錫市公安局的,說其父親之前買的車老板涉及詐騙,要核對相關信息。
2、2024年11月28日,事主報警稱有三個自稱法院的人到其家,稱其父親犯事要進屋搜查。
3、2024年11月26日,事主報警稱一個電話聯系其,對方自稱是宿遷市公安局民警,稱其涉嫌非法洗錢,讓其轉錢。
4、2024年11月19日,事主報警稱接到一個陌生電話,自稱是上海靜安區公安局刑偵大隊的,稱其老伴身份信息被人盜用。
二、特點分析
詐騙分子冒充公安、檢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員,以被害人的銀行卡、社保卡、醫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謊稱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錢、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調查,并發送虛假的“通緝令”和“逮捕令”,使被害人陷入恐懼,再讓被害人進行“資金清查”或者將錢轉入公檢法指定“安全賬戶”,從而實施詐騙。
三、警方提示
1.公檢法等機關不會采取電話、短信、微信、QQ等形式辦案。
2.凡是通過網站或者APP出示的帶有“公檢法”的名稱標記的通緝令、拘捕令、警官證,都是詐騙!公安機關在逮捕時,必須當面出示逮捕證!
3.公檢法等機關沒有所謂的“安全賬戶”、“驗資賬戶”,絕不會要求涉案人員轉賬匯款。
4.個人的銀行賬戶密碼、短信驗證碼是個人賬戶資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切勿告訴他人!如遇詐騙,請撥打110報警電話求助!